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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中心城区三个功能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       日期:2023-05-17
索 引 号:S0001-0204-2023-00696主题分类:其他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发文日期:2023年04月18日
名  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市中心城区三个功能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文  号:驻政文〔2023〕43号有 效 性: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下放市中心城区三个功能区

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驻政文〔2023〕43号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要求,推动行政审批权向基层下沉、服务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决定将市发展改革委承担的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三个功能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到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

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经济管理权限的落实和衔接工作。三个功能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和规定开展工作,并根据下放权限,相应调整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办理指南和权责清单,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本通知即日起执行,下放事项由所在地审批部门办理。

附件:经济管理权限下放事项清单

2023年4月5日

附件

经济管理权限下放事项清单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初审;

2.政府投资项目审核(批)(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核(批));

3.企业投资(不含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4.县域城镇污水、垃圾、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

5.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申报

6.使用省级政府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公路运输场站项目申报

7.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

8.省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

9.企业投资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国重点保护文物单位内限额在5000万元以上、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限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核准申报

10.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限额以下内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申报

11.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申报

12.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13.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

14.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

15.省级核准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请报告转送

16.地方企业债券发行申报(仅限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

17.基础产业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

相关解读:《关于下放市中心城区三个功能区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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