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服务办公室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3820786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驻马店吉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尿激酶粗品提取 | 报告书 | 平顶山市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驻马店高新区清河大道与兴业大道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南 | 驻环高审[2022]6号 |
链接批复
驻环高审[2022]6号驻马店吉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尿激酶粗品提取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