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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主动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

来源:zmdgxq       日期:2024-04-08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驻马店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将有关场所和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等相关内容,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

即日起至2024415日。

二、申报范围

本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范围是我市所有符合《驻马店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将有关场所和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附件2所列举的场所

三、申报要求

1凡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符合企业登记标准且经营规模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均应主动申报。

2、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单位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3、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因发生停业、办理、拆迁,经营面积范围减小,不符合《驻马店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的单位发生产权、经营权转变、名称改变等情况,应主动向当地消防救援部门报备,由消防救援部门核查后予以调整。

4如单位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发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单位法律责任。

四、申报途径

按照单位实际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附件1符合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报市消防救援支队(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353);符合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报属地消防救援大队;符合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报属地公安派出所。

特此通告。

附件:1

驻马店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主动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图1)驻马店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x


2、

驻马店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主动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图1)关于将有关场所和单位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docx


3、

驻马店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主动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告(图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x


 

驻马店高新区消防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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