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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驻马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核意见

来源:zmdgxq       日期:2023-03-07

 驻马店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202336日报送的驻马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设置地点

  驻马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拟设置在驻马店市兴业大道与东源路交叉口西南侧,练江河北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35″,北纬 32°56′29″。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入水功能区为练江河驻马店排污控制区。

  二、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浓度要求

   驻马店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入河排污口主要排放经处理达标后的混合污水。该项目采用格栅+曝气沉砂池+多级AO/氧化沟+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工艺,对混合污水进行处理,排放主要污染物水质应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规定的Ⅳ类水标准要求(总氮除外,总氮≤10毫克/升)。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5万m3/d;主要污染物浓度:化学需氧量不超过30毫克/升、氨氮不超过1.5毫克/升;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化学需氧量不超过1642.5吨/年、氨氮不超过82.125吨/年、悬浮物不超过547.5吨/年。

  三、水环境保护要求

  (一)要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规范设立入河排污口,入河处应设置监测孔,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及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监测信息。

  (二)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控制制度,不断提升污水处理技术水平,减少对下游河流水质的影响。

  (三)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制度,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实战演练,加强事故应急监测,及时处理消除环境风险,保证所排入河流水质安全。

  四、日常监督管理

  该入河排污口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你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管理。

  五、其他要求

  本次设置的入河排污口若排放位置、排放方式以及排放量、排放污染负荷等事项发生重大改变时,需重新申请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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