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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古城派出所:及时救护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

      日期:2022-08-19

驻报集团全媒体记者 唐翀 通讯员 路志勇

8月18日下午14点左右,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古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古城乡洪沟庙村委会楼顶有一只猫头鹰需要救助。

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古城派出所:及时救护一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猫头鹰(图1)

派出所民警刘影、辅警王轩立即出警,到达洪沟庙村委会楼前发现是一只猫头幼鹰,不知什么原因,落到楼顶后再也无法起飞。辅警王轩找来梯子爬上楼顶,发现猫头幼鹰并没有受伤,因天气太热,晕倒在瓦片上,闭着眼睛大口喘着气,如不及时人工救助喂养,恐有生命危险。随即将幼鹰抱下楼顶转移到有空调的房间降温并喂水解渴,民警刘影到附近庄稼地里的草丛中捉来昆虫给幼鹰喂食,经过两个小时左右的救助,猫头幼鹰恢复了精神,振翅欲飞。为安全起见,民警及时与林业部门联系,于当天下午17点30分左右,由市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将这只获救的猫头幼鹰带到山林安全地带放飞。

警方提示:猫头鹰也叫枭,属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是重要的益鸟,严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违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请社会各界爱护野生动物,保护大自然。


责任编辑:唐翀

来源:今日驻马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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