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服务办公室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3820786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1 | 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消毒剂(含氯)车间建设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绿立方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东段66号 |
链接批复
驻马店华中正大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消毒剂(含氯)车间建设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