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驻马店市产业聚集区环保办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3820786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驻马店市御医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第一期年产1800吨噻吩项目 | 报告书 | 河南诺亚环保有限公司 | 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中原大道与建设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 驻环产审〔2022〕7号 |
链接批复
御医堂保健品有限公司第一期年产1800吨噻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