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预算表二、部门收入总体预算表三、部门支出总体预算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十、项目支出预算表十一、市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为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下属机构,区划调整于2017年1月,位于市中心城区东南部,正科级规格,主要职能是负责古城辖区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服务工作。
二、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内设10个职能所站,分别为:社保所、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中心、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队、精神文明实践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下设8个社区:古城社区、李湾社区、朱楼寨社区、洪沟庙社区、马园社区、大余庄社区、吴桂桥社区、张教庄社区。本公开为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本级预算。
1.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古城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收入总计2013万元,支出总计201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持平。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收入合计2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3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支出合计2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8万元,占46%;项目支出1080.1万元,占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013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3.5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5万元,占8%;卫生健康支出62.6万元,占3%;占住房保障支出42.3万元,占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2.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5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1.18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该项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该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080.1万元,主要保障单位行政职能实现的正常运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共有电动四轮车3辆(电动黄牌),共计12万。综治监控系统1套15.7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无该项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高新区古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